教育信息化建设处机房管理规定
日期:2018-12-05 00:00:00  发布人:教育信息化建设处  浏览量:1225

教育信息化建设处机房管理规定

 

一、 出入管理

1. 非本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 因工作需要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穿鞋套,实行登记制,并注明陪同人员;

3.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 中心机房和分中心机房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自配钥匙;

5. 其他工作人员若需进入机房均需经过钥匙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入,进入后需认真填写《中心/分中心机房日志》和《中心/分中心巡查日志》;

二、 操作管理

1. 机房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凡在机房设备上所做的任何操作,均要作相应记录,以备查询;

2. 机房操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在所管辖设备上不得做任何超越本人权限范围的操作;

3. 杜绝任何外来计算机软盘、光盘和程序进入机房;

4. 机房操作人员要保证所管辖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对系统和软件进行升级维护;

5. 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6. 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7. 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要定期对病毒库进行检测,并做好病毒库系统的定时升级工作。发现病毒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 安全管理

1. 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2. 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3.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机房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4. 禁止私自拆卸机器设备等,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将任何设备搬出或外借他人;

5. 机房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并确保电源设备插座安装牢固,接触良好

6.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和变动开关;不得擅自移动机房中的任何设备;如有此方面需要,需有主管领导的批示。

7. 对UPS的工作异常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8. 禁止在机房中私拉电线, 乱用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9. 定期检查线路有无损坏,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

10. 机房空调定期进行日常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11. 机房所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易见和拿取方便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要做到人人会使用,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应急措施。

12. 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并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鼠等各项安全工作。

四、 卫生管理

1. 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扫;

2. 防静电地板、设备机柜等要保持干净、干燥;

3. 保证机房走廊卫生、防尘并定期清扫;

4.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不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饮食,嬉戏打闹;

五、 其他管理事项

1. 机房内不准随意摆放杂物;

2. 本处工作人员对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应备加爱护,如有损坏,将追究个人责任;

3. 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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