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办字第2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规范校内新建网站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市教委等下发的《关于做好校园网站和IP地址信息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校园网站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学校对外发布的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学校将规范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申请审批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单位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处网站上下载《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二级网站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 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学院、职能部门等)的行政公章后,交党委宣传部审核;党委宣传部签署意见并备案一份后,交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处理、备案。
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二级网站建设应遵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单位主页安全责任书》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通知》(重人科办〔2016〕20号)文件要求,制订相应的二级网站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专门的网络信息负责人和管理员,定期对网站进行内容更新或改版升级,确保上传的网页文件不带病毒、木马及其它安全漏洞,保证内容健康、合法、真实、可靠。
4.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分配的IP地址设置网站,不得为非学校单位或个人建设的网站提供带宽和空间。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内新建网站建站审批流程的通知》(〔2016〕办字第75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二级网站建设申请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新建网站建站审批流程图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校园网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申请表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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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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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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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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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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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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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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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新连接
□ 变 更 连 接 |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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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管理员签字 |
单位责任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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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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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填写 |
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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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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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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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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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二级单位网页安全责任书 为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各单位自主开发、建设网页的积极性,确保校园网内容更新的准确、及时,现将二级单位网页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1.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以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妨碍社会治安、查阅传播黄色淫秽信息等活动; 3.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个人信息等活动; 4.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页的制作、上传和更新,对所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并认真做好备案工作,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5. 单位网页的帐号和密码由本单位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6. 不得开办留言本、论坛、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 7. 如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发现其网站存在安全漏洞或不良信息,有权停止该网站,并上报相关领导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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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服务只针对校内单位院系,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党委宣传部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各一份)。
联系电话:023-42464987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育信息化建设处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新建网站建站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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